晋中市造血干细胞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第一条 晋中市红十字会即晋中市造血干细胞工作站。为加强晋中市造血干细胞工作站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晋中市造血干细胞工作站接受山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山西省分库”) 的业务指导、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 晋中市造血干细胞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负责组织开展本市的宣传和捐献者的动员、登记、联络、采集血样及捐献者的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志愿捐献者的个人基本资料及血样准确、安全、及时地运送到山西省分库hla实验室。
第四条 制度管理
(一)工作站应根据职责,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规范有序,扎实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工作站不得随意将捐献者的分型数据和有关信息、资料向任何单位和人员公开及用于其他目的。
第五条 积极参加国家管理中心及山西省分库举办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六条 经费来源及管理
(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助;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捐活动;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第七条 工作站接受山西省分库的平时性检查与年终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考核。
第八条 工作站根据山西省分库制定的工作计划,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