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红十字会新闻发布与接受采访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晋中市红十字会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新闻发布与接受采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公开透明,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新闻发布与接受采访工作制度》及《山西省红十字会新闻发布与接受采访工作制度》,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人道救助工作重心,按照“权威、及时、确切、灵活”的新闻发布要求,客观、准确地向公众介绍市红十字会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为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工作职责

晋中市红十字会设置新闻发言人一名,代表晋中市红十字会对外公开发布新闻信息。新闻发言人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新闻稿等形式进行新闻发布。

新闻采访根据新闻媒体申请,经由授权的工作人员(含新闻发言人)接受新闻媒体的当面采访、电话采访和书面采访。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向媒体发布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信息或接受采访。

办公室为新闻发言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新闻发布和接受采访工作,设置新闻联络员一名,负责新闻舆情的收集、整理,与媒体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等工作。

(一)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1. 协调、指导和执行新闻发布工作;

2. 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3. 代表市红十字会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信息。

(二)办公室(联络员)主要职责

    1. 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2. 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对本单位相关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3. 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4. 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5.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6. 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7. 完成上一级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8. 完成本单位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晋中市红十字会各科室、各县(区、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合作单位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晋中市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承担以下职责:

1. 各县(区、市)红十字会应建立完善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1名;

2. 提供专业背景资料,协助起草新闻发言稿;

3. 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

4. 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专业技术资料;

5. 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 各县(区、市)红十字会、晋中市红十字会合作单位等部门在对外发布新闻消息时应与晋中市红十字会口径一致,必要时需与晋中市红十字会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审核。

    新闻发布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红十字会有关保密的规定。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晋中市红十字会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一)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 年度新闻发布。以纪念日或重大活动日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晋中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成绩,集中传播晋中市红十字会发展规划、服务内容、文化理念等核心价值观,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晋中市红十字会的良好形象。  

2. 应急新闻发布。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晋中市红十字会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3. 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答疑解惑。

4.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二)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1. 新闻发布会;

    2. 新闻通气会;

    3. 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4. 网络发布;

    5. 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四、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审批管理。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办公室或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请晋中市红十字会领导确定审批后实施。

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1. 明确发布主题。根据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实际情况,由相关科室提出发布需求,明确新闻发布主题。

2. 提出发布方案。根据发布主题由相关科室,制订新闻发布方案。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明确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参加人员等。对重大事项的发布,由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3. 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资料主要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待发布的主题内容;背景材料应围绕发布主题相关热点问题以及记者关心的话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必要时,还可准备电视专题片、图表等资料。参加发布的相关科室提供的上述资料要做到信息真实、措施合规,表述准确。新闻发布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把关,并报请会领导审定。

4. 实施新闻发布。以晋中市红十字会名义召开的发布会,可根据发布需求,邀请相关新闻媒体。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由晋中市红十字会会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发布人员由新闻发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后,报会领导批准。

五、强化新闻发言人素质

全市各级红十字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相关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建立一支素质过硬、敢于担当的新闻发言人队伍。要制定新闻发言人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期对新闻发言人和宣传工作相关负责人进行新闻发布业务培训,通过进一步了解有关新闻发布的制度、规定及其规律、特点,掌握新闻发布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技巧,切实增强新闻发布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要通过培训,有效提升其政治理念和素养,不断强化新闻发布工作纪律,切实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维护中央的权威,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增强自己的政治敏锐性、政治辨别力,在事关政治方向、工作全局等重大问题上,把好关,把好度,确保大事面前不糊涂,关键时刻不动摇。

六、附则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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