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红十字会值班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红十字会值班工作,明确值班要求,规范值班程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时间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和阶段性中心工作的实际需要,由办公室提前统一排班。
(二)节假日值班实行会机关各科室大轮班制,遇重大事件特殊时段(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时)要加强值班力量,实行双人在岗24小时坐班制,即白班8:00——20:00,夜班20:00——次日8:00。
(三)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统一值班安排,值班期间要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班时,须经带班领导同意后自行调换,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要做好与替班人员交接工作,确保值班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四)值班人员节假日及重大事件值班后可以申请补休。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准确及时、简明完整的做好值班记录,完成值班期间的文电处理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未处理完毕事情要及时向领导说明。
(二)值班期间出现紧急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会领导报告,并按照会领导的指示迅速进行处置。如因不负责任出现问题,由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三)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要与交接班人员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四)会机关各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在节假日期间要全天开通通讯工具,24小时保障联络畅通。
(五)值班人员如在值班期间不在岗或失职造成损失或事故,将受到责任追究。
三、本规定适用于市红十字会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