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红十字会首问负责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我会首问负责制。
一、在本会公务处理过程中,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和接收信函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须负责给予服务对象办理或给予必要的指引、介绍、答疑等服务,使服务对象最迅速、便捷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群众所办或所询问的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应当按照会机关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事时限等制度。
三、对群众所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部门、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帮助群众联系。
四、有关工作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依照群众要求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代为转交材料。
五、群众所办或所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的部门,给予帮助,严禁“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简单生硬地回拒群众。
六、对不按首问负责制要求接待群众的机关工作人员,一经举报,将追究其责任。
七、会机关将结合年度考核,对首问负责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会机关首问负责制的监督执行及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