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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晋中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群团组织,是市委、市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市政府领导直接联系、市政府办公厅直接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三救”(救灾备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三献”(动员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

晋中在我省是红十字组织开展活动最早的地区之一,1922年,平遥县成立了中国红十字会平遥分会并开展活动。新中国成立后,晋中红十字运动随省红十字会改组新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后因“文革”陷入停顿。1988年,晋中地区红十字会恢复成立,与卫生局合署办公。

2005年根据省编办文件精神,晋中市委编办下文明确市红十字会2006年由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直接联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副处级专职副会长1名,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会长。2012年12月,市委正式任命了专职副会长。2013年1月,市红十字会人事及党组织管理关系,由卫生局代管归由市政府办公厅直接管理。

晋中市11个县(区、市)都有独立的红十字会机构。多年来,我市各级红十字组织,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动员社会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协助政府履行人道领域的承诺,做了大量工作,在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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