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和顺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群团组织,是县委、县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县政府领导直接联系的参公事业单位。
2007年,和顺县红十字会由县卫生局代管理调整为由县政府领导直接联系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专职副会长1名,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会长。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法规和政策;
2、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各项活动;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开展募捐救助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助活动;
4、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对特困人群实行救助;
5、普及现场救护知识,对重点行业人群按规定开展“现场急救员”的技能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协助政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的宣传、登记、联络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8、完成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