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红会】落实“三举措” 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是教育警示抓住平常。利用各种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各级纪委监委文件精神规定,以违纪案例教育警示,以现实的案例提醒防范,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责任约谈成为惯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逐级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每年规定时间都要签订“两个责任”责任书,分共性责任清单和个性责任清单,层层组织开展约谈,会长与专职副会长、专职副会长与工作人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专职副会长开展约谈,并填写约谈记录卡,做到过程留痕。
三是正面引导掌握节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好职责“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心中有戒、行有所止。每年都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会党支部通过博爱平遥微信公众号、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醒告诫,严格执行规定,坚守规矩底线,做到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