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红会】关于发放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自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捐赠款物,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我会在接收爱心款物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红办字〔2009〕124号)要求,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
截止2月4日,我会手工票据已全部开具完成。经与晋中市财政局沟通,2020年手工票据开具完成之后,全部启用电子票据。故从2月5日起,我会启用电子票据,停止开具纸质票据。现就捐赠票据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1.票据种类:晋中市红十字会为捐赠者开具山西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2.票据开具:捐赠者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时可备注姓名或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或者在捐款后将电子回执发送到晋中市红十字会官方邮箱jzshszh2638593@163.com,并留下姓名或单位名称、款项用途、联系电话。
票据传送:因目前捐赠者数较多,市红十字会将在与银行核对捐款信息后为捐赠者开具捐赠票据。
(1)2月4日及以前开具纸质票据:
*根据捐款人所留的基本信息安排领取或寄送(榆次区外寄送,榆次区内疫情结束后自行领取)。
*没有备注基本信息的捐款人,请致电0354-2638541联系领取。
*如有急需,请到晋中市政府南区晋中市红十字会(晋中市榆次区东顺城街101号,原专医院门诊楼2楼226)领取。
(2)2月5日起开具的电子票据:
*根据捐款人所留基本信息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
*未留基本信息的捐款爱心人士或企业,可以致电0354-2638541联系电子传送。
晋中市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