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2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集体和个人双双评优

来源:山西省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3-04-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近日,山西省红十字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器捐中心评为“2022年度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长治市红十字会刘芳同志获评“2022年度全国优秀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在2023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山西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少然就2022年山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制度体系、宣传动员、队伍建设、人文关怀等方面做了经验交流发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高凡领取“先进集体”奖牌。这是我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首次获此殊荣,也是对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肯定。



此次会议上,长治市红十字会刘芳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优秀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自2014年长治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刘芳同志就从事此项工作,取得全国第一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资质,成为长治市第一个持证上岗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多年来,刘芳同志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大力推广人体器官捐献理念,坚守在协调员工作的第一线,心怀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生命和生命之间搭建起一座爱的桥梁。

我省自2012年正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联合省卫健委创新成立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设立缅怀场所,开展慰问救助,承接国家课题,探索形成了“山西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5.75万志愿者报名登记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成功实现人体器官捐献677例,使1933名器官衰竭患者获得新生;实现角膜捐献96例,使85名患者重见光明;实现遗体捐献262例,为医学科研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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