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器官捐献困境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去世后,由其执行人将其遗体或器官无私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器官衰竭患者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直系亲属无偿捐献其遗体或器官的行为。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2010年前,我国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器官占器官来源总量比例几乎为0。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会等部门的努力,截至2017年3月26日,我国共有229144名志愿者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成功捐献10986例,救治了30213名器官衰竭患者。2016年,我国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4080例,捐献大器官11296个,年捐献量居世界第二。然而,我国器官移植供需缺口依然很大。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很多人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缺乏了解。这种因不了解而形成的阻力也常常来自捐献志愿者家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需要生者施行,因此需要生者的理解。
另一方面,目前器官捐献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协调员与捐献者家属之间的沟通和医院手术摘取环节。前者需要宣传器官捐献理念、促成器官捐献手术,后者需要从专业角度保障捐赠器官的移植效果。然而,社会公众对此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和认同,所以公众的感受仅仅停留在同情、敬佩的角度,而没有达到引起共鸣激发参与热情的目的。
个人认为,针对以上困境,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尝试突破:
汇集社会各界资源,建立纪念碑或纪念林,创造更多条件便于缅怀捐献者,也便于褒奖与传播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大爱之举。
对于已登记捐献的志愿者,应定时回访、持续关心。很多志愿者可能因为一时冲动,登记了捐献意愿,却未征得亲人同意,若没有后续宣传和回访,会造成志愿者流失。
对于捐献者家属,除在节点宣传纪念和人道救助外,还应以更多的形式对他们的付出和善举进行支持和表扬。
需要多部门参与,成立类似南京“志友”队伍的捐献志愿者队伍,搭建志愿者群体和捐献者家属之间相互交流、相互认可的平台,让志愿者找到归属感。
要逐步建立完善对困难捐献者家庭的人道救助机制,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赠以及定向捐赠等方式,筹集专项资金,帮助困难捐献者家庭。
给志愿者及捐献者家属更多有实际意义的认可形式,比如到非营利医疗机构就诊时免挂号费,走绿色通道;享受免费参观旅游景点、乘坐公交等公共服务。
(转自中国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