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报答党恩”——八旬老党员捐献遗体
来源:中国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早在16年前,66岁的方文元就找到忠县红十字会,主动要求在自己去世后把遗体捐献给国家,并在忠县红十字会和公证处,分别办理完善了遗体捐献志愿登记和公证书。方文元老人说:“人死后,身体对本人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但捐献遗体对社会、对医学事业还能做贡献。”在农村,人去世后入土为安是大事。当时,一些村民听说方文元老人去世后要捐献遗体,觉得有点天方夜谭。2020年,方文元老人收到重庆市红十字会颁发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后,村民们都被他的精神深深感动,对他也更加敬佩。
方文元的孙子方毅回忆,爷爷生前经常叮嘱他,自己去世后,一定要尊重他的遗嘱,把他的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在弥留之际,方文元老人还不忘提醒孙子遗体捐献的事情,并把“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放在衣服口袋里。
方文元老人为何坚持捐献遗体,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要报答党恩”。年轻时的方文元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了“三线建设”和襄渝铁路修建。在工作中,他思想先进,成绩突出,还立下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回到家乡后,方文元担任过四合村党支部书记,为村民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实事,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当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但生活中,方文元却遭遇了许多挫折。他和妻子生有5个孩子,其中4个夭折,最后一个孩子是儿子,但也在23岁时因病去逝。所幸的是儿子为他生育了一个孙子,与方文元夫妻俩相依为命。多年来,方文元夫妻享受“五保”待遇,他的孙子享受困境儿童待遇,一家人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为了感恩党、感恩社会,这位八旬老人毅然决定捐献自己的遗体,为国家的医学事业作最后的贡献。
(转自中国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