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之家”两代三口献大爱
8月6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殡仪馆,牟平区红十字会举行悼念仪式,为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李云送行。她是这个“英雄之家”第三例成功捐献遗体角膜的志愿者。2016年11月,她的父亲李先琪;今年5月14日,她的哥哥李德亮,二人先后捐献了遗体和角膜。李云的嫂子于胜珍、二姐李德敏也签订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协议。一家五口,三人实现捐献、另外两人签订捐献协议,这在全区全市都绝无仅有。
李云1958年出生,龙泉镇西杭格庄人,是一位普通的家庭妇女。她早年离异,为维持生计,坚强地扛起家庭责任。她曾经经营商店,到建筑工地做饭,到服装公司打工,到北京、青岛当保姆,四处奔波劳累。凭借自己多年的辛勤付出,终于将女儿培养至大学毕业,并在杭州就业、成家。她古道热肠,乐于助人。在服装厂工作时,遇到一名腿脚残疾的工友,便经常主动帮忙照顾,帮助工友渡过难关、树立信心。
2015年,李云被诊断为肺癌,曾经被医生判定寿命仅剩几个月。但她凭着顽强意志,与病魔斗争了7年。谈及捐献原因,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仍然清晰地记着李云女士的话:我要以父亲和哥哥为榜样,自愿登记遗体器官和角膜捐献,遗体用来做医学研究,眼角膜可以让他人重见光明。
李云的哥哥李德亮,2011年8月志愿登记了遗体器官和角膜捐献。此后,他积极参加器官捐献宣传活动,多次参加烟台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林植树活动并上台发言,还参加了烟台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座谈会。今年5月14日,李德亮不幸离世,实现了遗体器官和角膜捐献。他曾多次说到:“遗体器官捐献能造福他人、奉献社会,是一件大善事、大好事,何乐而不为?”
李云的父亲李先琪,是一位有着60余年党龄的老党员。关于遗体器官捐献,是哥哥李德亮提出的,老父亲爽快地答应了,并在2016年实现了遗体器官和角膜捐献,给世界留下了最后一份礼物。
(转自中国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