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护工作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进一步明确,中国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意外伤害如影随形。任何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把危急伤病员送达医院或医疗急救系统到达现场都有一段等候期。在此期间,伤病员一旦出现流血不止、呼吸困难甚至心跳停止等症状,超过医学上称之为“黄金时间”的4-6分钟,便会延误最佳急救时间,造成终身残疾甚至更加严重的后果。

在专业急救人员到来之前,由救护员志愿为伤病者提供初级的、现场的紧急人道救护行为,是降低和减少伤残和死亡率的重要举措。因此,广泛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增强群众灾害预防、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一线生产工人等重点人群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家庭幸福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地救护。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既是红十字会的传统工作,也是法律赋予红十字会的崇高义务和重要职责。

长期以来,晋中市各级红十字会面向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0年10月,我市成立了一支以救护培训师资为主体,以应急救护志愿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服务队,叫“晋中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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