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红十字“博爱助学”资助方案
为持续运营好晋中市红十字会“博爱”救助品牌,更好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经晋中市红十字会办公会研究决定,本年度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红十字“博爱助学”资助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背景
为防止因学致贫、返贫,晋中市红十字会始终对贫寒学子给予格外关注和关爱。晋中市“博爱助学”资助活动由晋中市红十字会于2007年首次组织开展,经过全市红十字人的多年耕耘,其已成为晋中市人道救助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品牌之一,是捐赠者放心、社会公众信任、受助者满意的品牌救助项目。
二、资助须知
(一)资助范围
具有晋中户籍、2023年高考成绩达一本线(文史类490分、理工类480分)、被国内一本院校正式录取上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双亲家庭(孤儿);
2.父母亲一方患重病或为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3.学生本人为重度残疾人;
4.低保家庭;
5.其它原因导致的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6.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支持红十字事业、无偿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的家庭;
7.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支持红十字事业、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家庭;
8.父母支持红十字事业、无偿献血获奖者家庭(或父母一方无偿献血量累计达3000ml)。
符合以上条件,但在本年类似助学活动中已接受其它组织或个人5000元(含)以上资助的学生不在本资助范围;除捐赠方在办理捐赠手续时另作要求,本资助范围和条件原则上不做调整。
(二)资助人数与标准
1.资助人数:根据善款情况,资助不少于50名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3000元,不重复资助。
根据筹款情况及捐赠方意愿,在保证资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人的情况下,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会动态调整。
(三)资助经费来源
晋中市红十字会接受的善款,包括本活动开展期间接受的全部定向“博爱助学”捐款。
(四)申请资料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晋中市红十字会“博爱助学”资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学生本人写的救助申请书(落款需本人签字并摁手印);
2.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3.准考证、高考成绩截图、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由户籍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初审时印证使用,复印件盖县级红十字会章后,申请人可将相关原件拿回);
5.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流程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将以上申请资料按要求准备齐全后,交由户籍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初审,随后工作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完成,学生本人要确保通讯方式畅通,最终资助结果由县级红十字会负责通知。
县级红十字会要负责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资料统一报送至晋中市红十字会;晋中市红十字会复审无异议后,召集红十字志愿者、捐赠方代表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抽取部分学生进行入户核实,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报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晋中市红十字会组织发放资助款。
(六)资助热线
晋中市红十字会:0354-2638540
榆次区红十字会:0354-3368614
太谷区红十字会:0354-6223442
祁 县红十字会:0354-5225028
平遥县红十字会:0354-5868055
介休市红十字会:0354-7222108
灵石县红十字会:0354-7621015
寿阳县红十字会:0354-4622607
昔阳县红十字会:0354-4122261
和顺县红十字会:0354-8132209
左权县红十字会:0354-8631972
榆社县红十字会:0354-6622677
三、活动主要任务与时间安排
“博爱助学”资助活动分筹款及救助两部分内容,即日起启动,8月31日结束,详细安排如下。
(一)筹款活动
“博爱助学”专项筹款活动从即日起开始,到8月22日结束。晋中市红十字会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本次助学活动,积极参与专项筹款活动。
收到捐款后,晋中市红十字会将按照程序及时为捐赠人开具公益捐赠票据,并按规定对捐赠情况进行公示。
晋中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地址:晋中市政府南区2号楼2层226室
联系人:张荣、刘瑾瑜
联系电话:0354-2638541
开户名:晋中市红十字会
捐款账号:1405 0170 6308 0000 021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校园路支行
行号:105175000138
转账时请注明“定向‘博爱助学’”。
(二)救助活动
“博爱助学”专项救助活动分三个阶段,从即日起启动,到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摸底上报阶段(即日起至7月29日)。
晋中市县两级红十字会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好本次活动,积极寻找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各县级红十字会要严格把关,对所有提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在7月2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上报至晋中市红十字会,并对学生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阶段工作由晋中各县级红十字会具体负责。
2.审核确定阶段(7月30日至8月22日)。
晋中市红十字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剔除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后,召集红十字志愿者、捐赠方代表等进行评审,鼓励捐赠方一对一资助,根据评审情况抽取部分学生进行入户核实,最终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报纸公示。公示期要不少于3日。
公示期间如收到对拟资助名单的异议,晋中市红十字会要及时组织核实,对名单中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及时进行调整。
本阶段工作由晋中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牵头负责,郭杉青具体承办。
3.款项发放阶段(8月23日至31日)。
根据晋中市红十字会工作安排,结合捐赠方的意愿,择期组织资助款的发放,及时将善款发放至学生手中。具体善款发放形式要符合晋中市红十字会相关财务规定。
本阶段工作由晋中市红十字会会领导牵头,赈济救护部、办公室(财务人员)两部门共同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邀请红十字志愿者、爱心组织、爱心人士、媒体和纪检组参与进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二)要方便群众,一次性告清相关要求,不让群众多跑冤枉路。
(三)要严格标准和程序,严禁优亲厚友,严把审核关和入户核实关,坚决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四)要根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晋中市红十字会所有。
晋中市红十字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