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红会】学雷锋-志愿行“关爱环卫工人——共建文明城市”活动
润雨唤惊雷,三月迎新风。每年三月,总有一位英雄被人们深深缅怀。他的奉献精神,永如民族精神般坚韧不朽。他的名字叫:雷锋。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中国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今望城区雷锋镇)人。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1963年3月,毛泽东主席为雷锋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人民日报》发表。此后,全国广泛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3月5日被定为学雷锋日。
雷锋精神代表着社会的道德理想,体现着民族的精神追求。1963年,全国掀起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热潮。半个世纪过去,雷锋精神不但没有过时、没有褪色,而且不断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相契合、与党的先进本色相融汇,越来越焕发独特魅力,成为全党全社会共有的宝贵精神财富。
在新时代的今天,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或是在救灾现场,或是在防疫一线……他们总是出现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用一己之力解他人之困,助他人成长,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实际行动,诠释着雷锋精神焕发的新时代内涵。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志愿者。
今天,是第59个学雷锋纪念日,和顺县红十字会与晋中红十字赈济救援队开展了“关爱环卫工人——共建文明城市”活动。
迎着和煦的春风,志愿者们身着红马甲,带着工具,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仔细清扫着湿地公园的卫生,并走进临街商铺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号召老百姓们参与其中,提高群众清洁卫生意识。
雷锋,中华民族最美奋斗者,他“向上”的人生态度,“向善”的价值追求,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积淀,是一种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精神,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大力发扬倡导的。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争做雷锋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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