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红会】市红十字会召开红十字会会员单位 恳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了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增进红十字会与各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之间的友谊、交流与合作,9月14日下午,晋中市红十字会组织市属红十字会员单位、冠名医疗机构在市政府南区召开座谈会。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孟庆华、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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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晋中市红十字会王义主任对我市红十字会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及近年来市红十字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规定对冠名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说明。会议中,各冠名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就近年来红十字工作在本单位的开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市红十字会的意见建议,双方如何建立并加强深层次多渠道的合作共赢机制进行了交流探讨,并组织观看了《红十字工作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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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副会长孟庆华在会议中强调,一是各冠名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要设立指定部门(科室)专门对接落地红十字工作;二要规范使用红十字标识,对不符合规定的尽快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希望各冠名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中的医疗专家和医护人员积极参与我市红十字会的救护培训工作。

专职副会长孟庆华指出,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桥梁与纽带以及助手,各冠名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要做好红十字会与困难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充分运用各自优势,从做好事、做善事出发,弘扬红十字精神,不断扩大红十字工作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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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市红十字会向各冠名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颁发了会员单位证书及牌匾。通过这次会议,有效增强了各团体会员单位间的友谊和交流,深入弘扬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我市红十字事业再攀新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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