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动态】建议制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王海京为何携此提案上“两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两会提案

“遗体和人体器官(包括角膜、皮肤、骨骼等组织)捐献是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展现人性光辉、传递人间大爱的高尚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谈起今年两会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王海京再次强调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


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对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重视,也为红十字会在全国层面正式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


此后两年,经过反复协调沟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原卫生部于2009年8月25日联合召开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接受原卫生部委托在全国试点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当时,王海京担任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后又长期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是中国红十字会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亲历者和见证人,他评价:“中国红十字会顺应社会需要、履行自身职责、接受政府委托、依据法律授权逐步参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3年2月,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全国推开。2015年,中国实现了器官来源转型,公民捐献成为唯一合法的来源渠道。


2017年5月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正式实施,将“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列为中国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之一。


截至目前,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超过200万人,累计实现捐献2.8万余例,捐献器官8.3万余个,挽救了8万余患者的生命。


今年两会期间,王海京携《关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立法的提案》上会。他表示,中国红十字会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成绩显著,“但是器官短缺问题依然严重”。


为此,他列出了一组令人心惊的数字:临床治疗中,我国每年因器官衰竭等待移植的患者超过30万人,但捐献的器官只有1.7万余个,只有不到6%的患者能够实现移植,大部分患者在等待中去世。


“缓解器官短缺问题,挽救更多患者生命,亟需破解一些难题。”王海京强调,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条例对人体器官移植进行了规范,但缺乏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规定。可是,没有捐献哪来移植?”


“中国红十字会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过程中发现,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支持不足,制约了该事业的长远发展。”王海京一一列举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实际需求:需要从法律上明确捐受双方的权利义务;需要规范器官捐献的程序、运输与分配等制度;需要明确卫生、教育、药监、民政、公安、交通等各部门的职责,实现部门密切配合,高效运转;需要国家政策支持,优化捐献流程,加强人文关怀,解除捐献者顾虑,等等。


“国际上,很多国家如美国、西班牙等都有器官捐献方面的专门立法。”王海京强调,目前,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已经在全国推开,各级地方红十字会纷纷参与并推动出台地方性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从各省情况看,全国31个省(区、市)均开展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10个省(市)和5个副省级城市有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为国家立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王海京在提案中建议,由全国人大牵头制定我国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把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作为一项国家事业,提升权威性和公信力,更好地动员全社会参与;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支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统筹高效推进;保护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打击和惩戒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


“制定并出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将弥补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国家立法的空白,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王海京说。


来源:《山西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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