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红会】再获省人社厅、省红十字会表彰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5月8日,在庆祝和纪念第73个“世界红十字日”之际,晋中红会获得由省人社厅、省红十字会评选表彰的“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
据悉,全省红十字系统评选表彰每五年举行一次。本次评比表彰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实行了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及“两审三公示”制度。近年来,晋中红会认真履行救灾、救护、救助等职责,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项核心业务工作占据全省第一梯队。本次表彰,是晋中红会继2015年获此殊荣后,再获得的又一次表彰。
会上,晋中红会作为先进集体代表进行了发言。晋中红会表示,要珍惜荣誉,认真领会推进会精神,积极践行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在如何参与全民健康、公共卫生上,开足马力,守正创新,诠释红会人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责任担当,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红十字人独有的一份贡献!
本次表彰,是在全省红十字系统“公共卫生、全民健康”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本次会议,吴伟副省长出席并讲话,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郑红主持。在我市分会场,市政府副市长辛琰、副秘书长刘彦忠,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孟庆华参加了会议。